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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世明的问答 大家都在问>

  • 已解决 请问哪些属于违法建筑?

    答:答:违法建筑包括:(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五)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六)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七)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八)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 已解决 什么是违法建筑?

    答:答: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 已解决 哪些属于违法建筑?

    答:答:违法建筑包括:(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五)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六)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七)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八)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 已解决 在什么情形下,主管部门可以提前收回有偿出让的土地使用权?

    答: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在年期届满前可以收回有偿出让的土地:(一)公共利益需要的;(二)公路、铁路、机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三)用地单位迁移或被依法撤销的;(四)实施城市规划而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的。

  • 已解决 在什么情形下,主管部门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答: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或派出机构可以无偿收回该宗土地及其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一)出让合同规定的年期届满的;(二)土地使用者死亡而无合法承继人的;(三)人民法院或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没收土地的判决、裁定或决定;(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已解决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哪些?

    答: 答:土地使用权出让包括招标、拍卖、挂牌三种方式。

  • 已解决 各类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多少?

    答:答: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另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

  • 已解决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

    答:答: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或政府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使用者向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 已解决 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形式有哪些?

    答:答:出让、转让和划拨。

  • 已解决 土地的权利形式有哪些?

    答:答:四种。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其中,只有使用权可以分离。

  • 已解决 我国的土地的所有制形式有几种?

    答:答:我国的土地所有制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全民所有制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一种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土地即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 已解决 支持公积金贷款不?

    答:如果开发商有何公积金合作那就可以,否则是不行的

  • 已解决 到底谁说的对呢?

    答:什么问题哦?到底是哪个说的哪个》?

  • 已解决 在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后,购房者退房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答:答:按规定,在双方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买卖双方必须按合同条款履行合同。如果发展商违约,并符合合同中有关退房的约定,购房者不但不需要承担责任,还可追究发展商的违约责任;如果发展商没有违约,购房者想退房,在没有取得发展商同意的情况下,可能会被要求按合同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并没收定金。因此,购房者在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慎重行事。

  • 已解决 受让人不能按时付款时,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答:答:现售房地产的受让人不按约定期限给付价款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因受让人过错造成转让人损失的,受让人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负赔偿责任。受让人超过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时间九十日仍不给付价款的,转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受让人与转让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预售房地产的受让人不按期给付价款的,按下列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一)受让人给付的金额达应付价款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受让人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转让人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二)受让人给付的金额不足应付价款百分之五十的,转让人可要求受让人支付违约金。受让人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九十日仍不给付应付价款的,转让人有权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

  • 已解决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或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

    答:答: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答:根据相关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二)因不可抗力致使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全部履行的;(三)因一方违约,使房地产买卖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的;(四)出现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条件的。   双方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订立书面协议。

  • 已解决 在什么情况下,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

    答:答:违反法律、法规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无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从订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房地产买卖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当事人一方有过错的,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当事人双方均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已解决 当发生合同纠纷时,如何处理?

    答:答:当发生合同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一)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已解决 售楼广告、售楼书、样板房等所列示的内容是否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答:答: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卖方所作的售楼广告、售楼书、样板房视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卖方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 已解决 商品房预售合同还应当附有哪些内容?

    答:答:商品房预售合同还应当附有预购商品房项目及楼层平面图,并在平面图上标明预购人所购商品房的楼号、楼层和房号的位置。

112万房产专家

解答“房”事难题